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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了@离婚后“彩礼”该不该返还?

发表时间:2024-01-18 19:24:58  来源:青岛打听网  浏览:次   【】【】【

最高法明确了@离婚后“彩礼”该不该返还?

近年来,多地订婚礼金持续上升,涉及订婚礼金的案件增多。为妥善审理涉及未婚夫赠与案件,平衡双方利益,最高法院。今天,人民法院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问题,作出了关于涉及彩礼案件裁判的司法解释,其中包括彩礼的认定范围、返还原则等重点难点问题。这规范诉讼主体资格。该司法解释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通过婚姻取得财产。通过婚姻索取财产的行为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应当坚决予以打击。《规定》明确,以彩礼名义索取婚姻财产,对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澄清订婚礼物和一般关系礼物之间的区别
与一般恋爱时的礼品相比,虽然双方的目标和动机相似,但彩礼的支付一般是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直接目的是缔结婚姻关系,范围相对具体。。在延伸中。
为此,《条例》明确,在认定某笔款项是否属于未婚妻赠与时,一方支付财产的目的,可以根据双方当地的风俗习惯、支付的时间和方式,有。财产的价值、给予者和接受者等。例如,可以考察付款时间是否处于婚姻协商阶段、父母之间是否有争执或双方介绍情况、财产的价值等事实。
《条例》还以反向排除的形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未婚夫赠与的财产,例如:一方在节日、生日等特殊纪念场合赠送的礼物和小额礼物,以及一方赠送的礼物。表达或增进感情的聚会、日常消费支出等此类财产或费用数额较小,主要是为了改善关系,在解除承诺或离婚时不需要返还。
新增两种返还彩礼的情况:
近年来,彩礼纠纷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条解释(一)》虽然指出了彩礼返还问题,但仍有两种情况没有在法律逻辑上予以标注,相关规则有待完善:
一是他们已经结婚并同居了;二是尚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
第一种情况,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一方要求返还离婚时按照习惯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不过,也需要注意的是,支付彩礼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登记结婚这一法律要求,更重要的是为了长期共同生活。因此,共同生活的长短应成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虑因素。在“逃亡”的情况下,如果对于返还彩礼的重要主张根本不予支持,尤其是全家人都支付了大量彩礼,显然会导致双方利益失衡,。检方应作出适当调整。
第二种情况,双方不登记结婚的,原则上应退还彩礼。
但我们不应该忽视同居的“夫妻现实”。一方面,同居的事实带来了支付彩礼的重要目标;另一方面,会对女性的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怀孕或生产时。孩子的出生。如果仅仅因为结婚未登记就强制接受彩礼的一方退还全部彩礼,既违反了公正原则,也不利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彩礼及嫁妆状况应根据彩礼及嫁妆状况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充分考虑同居怀孕、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退还及具体比例。退款。
中央常点名“贵重订婚礼金”
中国妇女报:综合政策是个好办法
面对昂贵的订婚礼物,中央政府往往会采取行动。2023年2月13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鼓励因地制宜制定规范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和民间联盟的强制性作用,派对。党员干部带头示威,扎实开展昂贵订婚礼金、重大活动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程。鼓励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梳理后我们可以发现,早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就首次点名了“昂贵的订婚礼物”,而从2021年起,中央一号文件又点名了“昂贵的订婚礼物”连续三年第一。
《中国妇女报》2023年2月15日发表评论文章称,综合政策是结束昂贵订婚礼物的最佳方式。
文章表示,一方面不能指望一举摆脱昂贵的订婚礼金,而需要综合施策,逐步取得成效;另一方面,无论心情有多紧急。在治理方面,一定要深层次找原因,做全面分析,不能盲目瞄准目标求救。
有些地方为年轻单身女性举办了倡导活动和座谈会,为拒绝昂贵订婚礼物辩护的出发点是好事,但不少网友认为,昂贵订婚礼物的责任不能完全转嫁到女性身上。,也不能将帮助妇女的工作视为根本解决办法。需要看到的是,高价礼金形成的原因复杂多样,包括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经济社会差异、重男轻女造成的婚姻人口结构失衡、缺少。在社会治理、乡村风俗、比较等方面,风尚盛行的原因。
面对长期存在、成因复杂多样的社会治理问题,综合政策是最佳解决之道。个人甚至团体都是小事,一味指责只会带来伤害和内耗,只有大家置身事外,心中都有一份责任,才能形成变革的合力。

责任编辑: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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